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指示精神,配合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,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,提高信息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,现就做好2010年上半年上海地区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(中级)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2010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从5月15日(星期六)开始。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,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每天安排三场考试。各场次考试时间分别为:
上午9:00-11:00,下午1:00-3:00,4:00-6:00
二、报考对象
已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(中级)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.0及以上版本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方能参加考试。
三、考试科目、科目代码
本次开考科目共有19个科目,按科目代码排序为:
01-小学语文 02-小学数学
03-小学英语 04-小学科学(自然)
05-小学品德生活与社会 06-小学音乐
07-小学美术 11-中学语文
12-中学数学 13-中学英语
14-中学物理 15-中学化学
16-中学生物 17-中学地理
18-中学思想品德 19-中学历史
20-中学音乐 21-中学美术
31-信息技术
需要报考的教师可按其任教情况选择相应或相近的学科报考。
四、考试大纲
为了便于考生了解考试环境,掌握考试方式,熟悉试卷结构及试题类型,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了《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说明(教学人员中级)》供参考。
详情可登录“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”(www.ntet.cn)查询。
五、报名安排
本次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1.网上报名时间: 4月6日(星期三)-20日(星期日)
考生自行登录“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”(网站24小时开通)
2.现场确认时间:4月23日(星期五)-26日(星期一)每天上午9:00-11:00; 下午1:00-4:00
3.准考证打印时间:5月6日(星期四)-12日(星期三)考生登录报名网站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4.报名注意事项:
1)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,考生登录“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”,填写个人报考信息、按规定选择考点和考试科目,并在填写报考信息后的2个自然日内自行打印报名表。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考试科目。
2)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考生本人携带已核对并签名的报名表、身份证及培训合格证书原件(或相关证明)和复印件到所选报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电子摄像并缴费。报名表经考生签字确认上交后,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,报名表及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由考点加盖公章后留存半年(从考试结束当天算起)备查。报名点不得接受考生未签字的报名表。
3)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有关文件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06〕73号)规定,本项考试是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(NIT)的教师模块,根据市物价局、市财政局下发的《关于调整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沪价费〔2009〕001号)文件,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0元。
4)考生请根据单位所属区县选择对应的考点,原则上不接受考生跨区县报名。各区县对应考点如下:
六、其他说明
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 61651128,
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:
张老师 电话:64946607 传真:64946680